主耶穌,我曾應許
O Jesus, I Have Promised
主耶穌我曾應許,永遠服事我主;
我救主我的朋友,懇求與我相聚,
主若時常在我旁,我將奮鬥不懼;
主若時常引我路,我便隨從無慮。
我既生存在世間,容我與主相近;
我見迷亂的景物,聽見誘惑聲音;
今生身外和心內,常有仇敵相侵;
但望耶穌和我親,將我靈魂保存。
求主常發慈悲聲,容我靈耳聽清;
不顧情慾的狂浪,不聞悖逆之音;
請用聖言印證我,使我進退遵循;
護庇我靈的主啊,出言使我聽聞。
主耶穌對眾門徒,曾有應許相告;
主得榮耀的處所,主僕必能得到;
耶穌啊,我曾許願,永遠服事殷勤;
我救主我的朋友,賜我恩惠依循。
(請點耳機收聽)
這首聖詩又名「許願歌」,是包德牧師為他的女兒和兩個兒子行堅振禮時所寫,今日有些教會在行洗禮時也唱此詩。
原詩共有六節,現今詩集用三或四節。 他編著聖歌,出版詩詞三冊,但流傳不朽的僅此一首。
這首詩清晰地表明信徒靈程,誠懇的禱告,無論生命中有任何變動,但願自已能事主至終。
第一節 - 與主同行,恪守正道。
第二節 - 抵擋世間引誘和內心的悖逆。
第三節 - 求主護庇心靈清醒。
第四節 - 與主相互的許諾(約12:26)。
這是對青少年基督徒充滿挑戰的詩歌,全詩對基督有仰慕親近的祈求。
人對神的許諾,時常食言或半途而廢,神對人的應許永不落空。 讓我們常唱這首聖詩,提醒自已的許願,而事主至死忠心。 「你向神許願,償還不可遲延。
因祂不喜悅愚昧人。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。 你許願不還,不如不許。」(傳5:4,5)
包德(John E. Bode, 1816-1874),英國人,父親是英國郵政總局局長。 他畢業於牛津大學,獲文學碩士學位,是赫德福獎學金(Hertford
Scholarship)的第一位得主。 1841年被按牧,歷任牛津及劍橋大學校牧數十年,1855年被牛津大學聘為班東講座(Bampton
Lecturer),是他一生中最高的榮譽。
這首詩最初引用「天使的故事」(Angel’s Story)的曲調。曲調簡單易唱,較能表達詩詞的原意。
原作曲者是著名的管風琴家馬安博士(Arthur H. Mann,1850-1930),他是研究韓德爾作品和訓練兒童詩班的權威。 國語詩集都採用此調。
本詩的另一個曲調是採用伊樂德(James William Elliott,1833-1915)所作的「平安佳日歌」(O
Day of Rest and Gladness)。 曲調與前者截然不同,較為艱深而多變化,適於詩班演唱。 閩南語詩集則採用此調。
中英文聖詩集參考
英文歌名
O Jesus, I Have Promised
頌主新歌 551
頌主新歌(中英雙語) 556
教會聖詩 288
生命聖詩 471
新聖詩 192
歡欣讚美 676
聖徒詩集 641
台語聖詩 313
恩頌聖歌 367、368
世紀讚頌 338
頌主聖詩 255
讚美詩(新編) 162
青年聖歌II 31
校園詩歌II 201
註:「歡欣讚美」詩集為英文版,原名是 Celebration Hymnal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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